《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31号)
时间:2013-06-15 09:39:53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31号)、《景德镇高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暂行办法》(景高专发[2008]1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教职工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我校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http://www.jdzu.edu.cn/rsc//article//attach//2013/6//11539185410178.doc)、《景德镇高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要求,均可自主申报与本人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和分级负责的要求进行推荐,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1)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小组:

根据《景德镇高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暂行办法》(景高专发[2008]15号)规定,各教学单位及教辅部门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小组,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综合审查申报人员的工作质量和道德水平评价、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评议推荐。

(2)个人自主申报、业绩材料核实阶段(6月18日-19日):符合申报条件者到专业技术职务所属单位申报(兼职教师到所在教学系申报),填写《景德镇高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任现职以来教学、业绩、论文论著情况登记表》(在人事处表格下载栏下载),表内所填写到的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分别送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部门审核签章,请相关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3)材料展示阶段(6月20日—6月26日):各系(部门)务必在本单位范围内将申报对象提供的学历、资历及业绩材料原件、《任现职以来教学、业绩、论文论著情况登记表》及其它所有相关申报材料统一公开展示,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阅览、监督。各推荐小组综合审查申报人员工作质量和道德水平、业绩等情况后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将申报人员的《景德镇高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部门公示情况上报人事处。

(4)准备申报材料阶段(6月27日—6月30日):各推荐小组通知申报人员于6月27日上午9时到行政楼十楼会议室领取《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袋》等相关表格,并有专人讲解有关表格填写的具体要求,请申报人员携带一支铅笔准时参加。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袋》中的相关电子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中下载。

(5)报送材料阶段(7月1日—7月2日):中、初级人员:7月1日,正、副高:7月2日。请各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有关材料,以免贻误材料上报。

三、资格条件

(1)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31号)规定,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对不同系列资格转换从严控制,如确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转换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可以先申报转换评审现岗位所对应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年再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3)根据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对去年我校《关于能否按职称任职资格时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请示》的回复:因职称聘任三年未动,现作为特殊情况同意按任职资格时间申报。因此,我们暂同意仍按任职资格时间推荐上报,最后能否申报由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4)因我校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评审会能否如期召开,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四、具体要求:

(1)关于外语要求问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要求按省人事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7]3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可上网查询文件。凡符合职称免试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江西省职称外语免试人员审核表》,请到人事处表格下载栏下载,并于6月24日前连同相关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人事处。

(2)填写申报表格要求。各类申报表格由申报人员自行填写或打印(不得改变表格式样)。《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应对照相关系列评审条件、破格条件逐项进行填写,不符合某项条款的栏目应空白,不得将其它条款的内容填在该栏内,如有某个栏目的内容填写不完,应在相应栏目的后面写上“未完见附页”字样,然后另附页填写附后。破格人员要撰写《个人业务自传》一般在300字以内,标题为《×××同志业务自传 》,打印个人业务自传的规格:楷体,A4纸。

(3)因今年的职称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以免影响个人职称申报。

(4)有关具体事项请到人事处咨询,办公室电话:8384953。

四、收费标准及照片

(1)评审、答辩费:正高430元/人,副高380元/人(破格人员另收100元答辩费),中级180元/人,初级110元/人;

(2)个人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人事处

                                            二0一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