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时间:2015-06-04 00:00:00 来源: 作者:人事处 发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资函【2015】11号文件精神,按照《景德镇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经人事处资格审查后,我校共7人符合申报教师资格条件,现就我院2015年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

备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最高

学历

最高学位

申请任

教学科

任教时间

普通话水平

1

顾国庆

640204198109040519

1981年9月

本科

硕士

计算机类

2013.09

二级甲等

 

2

宋小伟

130223198211264024

1982年11月

本科

硕士

计算机类

2013.09

二级乙等

 

3

陈  宁

132627198211140012

1982年11月

本科

硕士

计算机类

2013.09

二级甲等

 

4

张慧敏

360203196212022257

1962年12月

研究生

硕士

文学

2010.09

 

副教授

5

司春灿

372923198201260075

1982年1月

研究生

博士

生物学

2014.09

二级甲等

 

6

林  英

360311198501041542

1985年1月

研究生

博士

生物技术类

2014.09

二级乙等

 

7

舒  剑

360203198111061518

1981年11月

本科

硕士

军事思想

2014.09

二级甲等

 

     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于2015年6月12日前到省教育厅(电话:0791-6765179)或校纪检监察审计室(电话:0798-8382340)、人事处反映(电话:0798-8384953)。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