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景德镇学院教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须知
时间:2021-04-01 18:04:08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一、已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发生住院医疗费时,经过社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可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浮梁支公司享受第二次报销保险期限:2021年3月31日起—2022年3月30日止

二、参保教职工办理入院手续后的24小时内一定要报案,若有特殊情况,最迟48小时内报案。转去市外医院就医者,必须事前向人寿财产保险报案并要有本市指定医院的转院证明,若参保教职工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在本市外出险,参保教职工必须书面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但在外治疗的医院一定要县级以上正规医院。报案电话:95519  4008695519

三、参保教职工如遇出险,必须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治疗,即本市一、二、三、四、五、六、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浮梁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县级以上医院。

四、出院后持以下材料直接前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1、住院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理赔额将打入卡中),要求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且必须要为储蓄卡

3、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盖章);

4、住院费用统一票据(原件,加盖医院盖章);

5、用药清单(原件,加盖医院盖章)。

五、理赔范围及报销比例

 1、因疾病住院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疾病住院,住院1次的,社保报销后的余额部分,我公司按余额部分90%补充赔付。住院2次及2次以上的,我司按余额部分50%补充赔付。每年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20000元/人封顶。

2、因意外住院

(1)死亡或伤残:赔付50000元/人;

(2)因意外发生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社保报销后余额部分按90%比例给予赔付,每年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10000元/人封顶;

(3)因意外住院日额补贴:每年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1800元/人封顶(60元/天,30天为限);

意外保险范围: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和意愿相违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侵害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地、剧烈的造成损伤的客观事实如撞伤、摔伤、动物咬伤、烫伤都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都可赔付。

六、拒赔事项

1、挂床住院(特指上午在医院打针或做检查,下午不在医院的情况)2、冒名顶替住院3、出院带药(急性病可带半个月、慢性病可带一个月)4、住院未报案5、与病情无关的一切治疗费用等虚假赔案,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6、身体健康检查7、其他事项以条款为准

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浮梁支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新昌南路颐景花园10号(意点网咖对面正北方向70米)联系电话17779869855 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