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13 13:07:17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9年景德镇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

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2019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经报请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学校在职教职工(副科级以上干部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二)辅导员由学工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以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工作中进一步突出考核重点,完善考核内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计划生育者一律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吃空饷”人员和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019年我校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按照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0%掌握

四、考核机构

(一)校考核领导小组

  长:蔡付斌、陈雨前     

副组长:郑富年

  员:朱贺江、程贤达、戴强、余金保、张德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挂靠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各考核工作小组

本次考核采取以部门所在的党组织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各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小组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机关三支部、机关四支部、机关七支部、机关八支部、机关九支部考核人员数量不满分配指标要求,合并为一个考核小组;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国教中心党总支考核人员数量不满分配指标要求,合并为一个考核小组。

五、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工作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二)召开民主测评会,考核对象述职,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民主评议;

(三)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工作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四)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进行公示;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将存入本人档案中,副科及以上干部的由党委组织部存入,其余教职工的由人事处存入;

(六)将本单位年度考核情况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六、考核日程

412日前: 学校研究并部署考核工作;

420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具体部署,个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须正反面打印)。各考核小组由组长适时召开由全体考核对象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认真完成三项议题:一是考核对象述职;二是民主评议;三是无记名投票推荐产生优秀人员。会后,各考核小组须将考核情况(含参会人数与优秀人员得票数)及考核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党组织公章),报送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218室)

424日前: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427 日前: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考核情况汇总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七、考核要求

1、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增强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要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坚决维护法律法规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不能应付了事,走过场。严肃考核纪律,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职务(职称)晋级、调资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各考核小组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2020413

附件1 各考核小组考核人员名单V2.doc

附件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