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机构与职责
时间:2019-06-05 16:14:57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一、机构介绍


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由一个中心和三个分中心及专家指导委员会构成。
(一)“中心”
“中心”是指学校设立的教师发展中心,设主任 1 名,
专职工作人员 1 名(正科级岗位),下设三个分中心(以下
简称“分中心”)。
(二)“分中心”
“分中心”是指由学科性质相近学院整合而成、开展教
师发展工作的基层组织。各“分中心”在“中心”的领导下,
负责开展所辖学院教师发展的日常工作和活动。
1.文科分中心:由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组成;
2.理工科分中心:由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
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组成;
3.艺术分中心:由陶瓷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组成。
“分中心”设主任 1 名、副主任及成员若干名(根据学
院数确定)。主任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轮值担任,每
人轮值期限为 1 学年;副主任及成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或各
相关学院热心教学研究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
聘任国家、省级和校级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为学校教师
发展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设专家组组长 1 名,专家 10 名。

 

二、工作职责


(一)“中心”工作职责

1.拟定中心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等,研究制定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培训计划,做好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

2.制定教师培训学习规划和年度计划,收集和反馈教师对中心活动的建议、评价等信息,跟踪调研国内外知名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教师教学发展需求调研,探索开展教师能力培训的途径和方法;

3.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为教师提供教学理念和技能、研究能力和方法、学术道德和师德等方面的培训;

4. 开展教学经验分享和专题研讨,促进教师在教学理念、教学技巧、教学热情等方面的精进。

5. 制定教师国内外研修计划,选派国内外研修人员,并实施管理与考核;

6.负责做好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维护好校级在线学习中心;

7.创新校本培训模式,着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能力,
挖掘本校潜力,用好本校资源,培养本校优秀团队;

8. 建设维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络平台,宣传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成果,共享国内外优质教学资源。

(二)“分中心”工作职责

1.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计划,拟定“分中心”
工作计划,报学校“中心”备案,并组织实施;

2)教师外出进修与培养学年度计划的制订与跟踪实
施;

3)教师教学发展情况的总结归档。

2.教师教学发展工作

1)举行教学名师公开课;

2)开设教学论坛(沙龙);

3)组织各种教学竞赛的预赛;

4)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在职培训活动;

5)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面向学校全体教师提供优秀教学资源,开展教师培训、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教学改革研究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