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院发[2019]84号
景德镇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19年6月,为进一步完善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特制定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宗旨与目标
“中心”工作理念是教师为魂,服务为本,培训为要,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使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为合格教师,使更多教师成为好教师,使教师逐步走向卓越为工作目标,通过教师发展平台、交流咨询平台、成果展示平台创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师发展工作,营造重视教学、潜心教学、研究教学的文化氛围。
二、运行模式
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由一个中心和三个分中心及专家指导委员会构成。
(一)“中心”运行模式
“中心”是指学校设立的教师发展中心,设主任1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正科级岗位),下设三个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
“分中心”是指由学科性质相近学院整合而成、开展教师发展工作的基层组织。各“分中心”在“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所辖学院教师发展的日常工作和活动。
1.文科分中心:由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组成;
2.理工科分中心:由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组成;
3.艺术分中心:由陶瓷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组成。
(二)“分中心”运行模式
“分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及成员若干名(根据学院数确定)。主任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轮值担任,每人轮值期限为1学年;副主任及成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或各相关学院热心教学研究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
聘任国家、省级和校级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为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设专家组组长1名,专家10名。
三、工作职责
(一)“中心”工作职责
1.拟定中心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等,研究制定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培训计划,做好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
2.制定教师培训学习规划和年度计划,收集和反馈教师对中心活动的建议、评价等信息,跟踪调研国内外知名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教师教学发展需求调研,探索开展教师能力培训的途径和方法;
3.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为教师提供教学理念和技能、研究能力和方法、学术道德和师德等方面的培训;
4. 开展教学经验分享和专题研讨,促进教师在教学理念、教学技巧、教学热情等方面的精进。
5. 制定教师国内外研修计划,选派国内外研修人员,并实施管理与考核;
6.负责做好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维护好校级在线学习中心;
7.创新校本培训模式,着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能力,
挖掘本校潜力,用好本校资源,培养本校优秀团队;
8. 建设维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络平台,宣传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成果,共享国内外优质教学资源。
(二)“分中心”工作职责
1.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计划,拟定“分中心”工作计划,报学校“中心”备案,并组织实施;
(2)教师外出进修与培养学年度计划的制订与跟踪实施;
(3)教师教学发展情况的总结归档。
2.教师教学发展工作
(1)举行教学名师公开课;
(2)开设教学论坛(沙龙);
(3)组织各种教学竞赛的预赛;
(4)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在职培训活动;
(5)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面向学校全体教师提供优秀教学资源,开展教师培训、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教学改革研究服务等。
四、工作思路
(一)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按照“请进来、走出去”方式面向学校全体教师分类别、分层次全程协同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掌握必要的教育技术和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能力,满足教师专业化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二)教学交流活动
举办专题研讨、教学沙龙、教师午餐会、名师面对面、学成归来-访学报告,组织教师相互探讨教学疑难问题,分享教学经验。设立“景院教师发展讲坛”,“中心手机客户端”作为教学交流平台,邀请校内外教学名师、资深教授为讲坛作主题报告,作为我校教师教学发展研讨的高端活动,吸引中青年教师参加。
(三)师德师风活动
会同党委宣传统战部开展面向全体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包括专题报告会、师德楷模宣讲、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师德考核等。
(四)教学竞赛活动
会同教务处组织全校教师开展讲课比赛和各类教学技能竞赛,包括讲课比赛、课件制作比赛、教学设计竞赛等,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
(五)教学改革研究活动
会同教务处、科研处激励和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活动,研究和探讨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模式创新;包括质量工程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改课题申报立项等,推动和营造重视和研究教学的氛围,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五、激励机制
1.“中心”将教师参与活动情况记入其档案,并作为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教学考核的依据之一,也作为校级教学项目评审的基本条件。
2.教师参与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3.“分中心”负责人每轮值1学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活动,计算80个课时的工作量。教师承担1次教学论坛报告、示范课教学、案例研讨工作等,分别计算30个课时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