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牵头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做好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提高管理服务教师工作水平;
2.牵头开展全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选树、师德失范警示教育等活动;
3.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
4.负责起草和修订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引进人才的政策及优惠待遇;
5.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与实施;做好师资队伍的状况统计及分析工作;
6.负责国家、省(部)、市(厅)和学校各类人才项目、各类荣誉称号、相关领域专家的遴选和推荐等工作;负责组织学校“三育人”、“四有好老师”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7.负责教师发展中心日常工作,做好全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
8.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9.负责全校专任教师高校教师资格、“双师型”教师资格的审核推荐、证书发放及管理工作;
10.负责客座教授、校企互聘专家、外聘(返聘)教师的聘请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江西省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中我校人员基础信息的填报、审核及更新工作;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