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学术梯队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质量,根据教务处行事历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全校所有在职在编教师, 优先选拔首批升本的6个本科专业教师。
二、推荐选拔条件及流程
推荐选拔条件及流程参照《景德镇学院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执行。
三、选拔名额
全校评选学科带头人10人,每个教学单位可申报1-2人;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20人,每个教学单位可申报2-3人(专任教师数超过50人的院系可申报5人)。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被推荐对象需本人填写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或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 选拔申报表一式3份;业绩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要求各部门盖章);申报人个人的职称、学位和近三年来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业绩等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一人一档),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填写学科带头人推荐情况汇总表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教务处一份、人事处一份);所有表格纸质材料规格是A4纸双面打(复)印送。
2、申报材料须提供所有材料详细目录,并注明申报类别。如:校骨干教师、校学科带头人。
五、报送时间安排
2016年6月15日前,各院系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后期的评审工作由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负责,将在本学期内完成。
人事处联系人:曹 君 联系电话:8384953
教务处联系人:施和平 联系电话:8381108
1、《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
2、《业绩情况登记表》
3、《校学科带头人汇总表 》、《中青年骨干教师汇总表》
人事处 教务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