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景人社字【2014】283号)
时间:2015-01-12 10:55:18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景人社字【2014】28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我校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编职工(含2013年9月30日后退休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1、(1)已转正定级且未考取过工勤岗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工勤人员可直接申报初级工;(2)工作满10年并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
    2、工作满20年并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已经超出结构比例或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数但符合以上条件的(我校已超出结构比例),经单位同意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审定;
    3、在本职业(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技师。按比例结构,我校技师名额还有1名,如有多名符合上述条件申报者,将由学校审定推荐申报;
    4、直接认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可不参加本次考核鉴定,直接进行认定:(1)2012年3月31日前,已取得我省原劳动部门、人社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同等级申报条件的; (2)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同等级申报条件的; (3)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以及从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部队服役或在企业工作期间已取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同等级申报条件的。 
    5、破格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限条件,提前申报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已享受过放宽条件人员不再提前晋升: (1)在省部级及以上(含省部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人员;(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的人员;(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人员。 
    6、工作年限计算 :在本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1、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到所在部门报名,并填写《景德镇学院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在学校网站人事处表格下载栏下载),报所在部门审核。请各部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对申报对象思想政治表现、技术业务水平等做出评价后报人事处提交学校审定;
    2、经学校审定后的申报人员,由校人事处统一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核后(自愿参加考前培训),参加技能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聘任及工资待遇手续。
    3、部分特殊工种(电工、焊工、锅炉操作工、压力容器等)还需提供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操作证(执照),汽车驾驶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驾驶证复印件; 
    4、经省人社厅资格审核合格的申报工人技师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西职业资格工作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技师考试统一在南昌进行。申报技师的人员还须准备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技术总结或业务论文(应注明姓名、申报职业工种、申报等级、所在单位)。 
    四、申报职业范围:1、本次可申报职业(工种)的范围和等级,请见附件2。各申报人员必须按照附件1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和等级进行申报,不得擅自超越附件2规定的范围和等级申报; 
    2、原职业(岗位)资格证书上的职业(工种)名称与附件2中不一致的或不在附件2范围内的,可选择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进行申报,原证书等级予以保留认可。 
    3、申报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可改报与新工作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2015年1月15日前,将表格请交于人事处(911)办公室(正常申报人员请填写附件1和附件3,直接认定人员请填写附件1和附件4)。
    2、申报人员现岗位等级证书原件或个人档案中的考核评审表原件
    3、申报技师人员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月20日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景德镇学院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职务)申报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晋升工种分类表
3、《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评审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4、《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直接认定审核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